律师姓名:王兴志 律师简介:
执业证号:073184111469 姓 名:王兴志 性 别:男 民 族:汉 政治面貌:共产党员 学 历:法学硕士(美洲大学)
职 称:一级律师 擅长领域:公司法律事务、民商合同及刑事案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 所内职务: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 所主任 主要荣誉及社会职务:
全国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
全国优秀法律顾问评选中(吉林省仅一人);
长春市人大第八、九、十、十一届人大代表;
长春市律师协会会长;
长春市十佳法律顾问
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长春市人大立法顾问和吉林省人大法律咨询组顾问等多职;
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
承办过的部分案例简介: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内第一大汽车厂松辽汽车厂诉民间第一大汽车厂中国吉林长春一汽加工承揽整车汽车模具纠纷(诉讼标的一亿元人民币);吉林油田企业改革八千名职工上访的非讼纠纷(社会影响巨大);中国第三冶金建筑公司诉吉林联合置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即贵阳街长春市最高建筑,标的五千万元人民币);香港旺进发展有限公司诉吉林国联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国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标的额一亿二千万元人民币) 承担的法律顾问单位及独立董事单位简介: 现担任长春市政府、中国“一汽”及“一汽丰田”,新华社吉林分社、长春报业集团、中东集团、长百集团股份公司、富奥江森集团(日美合资)、德而塔集团(中日美合资)等二十多家法律顾问,并担任欧亚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联系电话:1390430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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