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刘国华律师事务所(白山) 常春律师协作集团 吉林刘国华律师事务所 吉林刘国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2年,经省司法厅批准,根据国务院和司法部有关国资律师所脱钩转制的文件精神,由三名 合伙人和六名律师组建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名为吉林天序律师事务所。2007年,该所改制为刘国华律师个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是一名从业十余年具有良好声誉和广泛社会影响的律师。该所庞法基律师是白山市唯一一位执业二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现该所被批准为律师实习基地,三位 律师被 吉林刘国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 授予指导律师资格,该所有三名律师被白山市仲裁委聘为仲裁员。吉林刘国华律师所本着长远发展的眼光,特色地区更需要我们这样的法律人,特色地区也有特殊的业务范围。2004年8月投资五十余万元在白山市中心的天成大厦购买写字楼,进行了新颖时尚的装修设计,建立了内部电话、宽带网络系统,达到了案件、财务人事管理的电脑化操作,每位律师设立了电子信箱,律师所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实现了通讯、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吉林刘国华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为省直及白山市多家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刘国华、潘晓伟律师作为白山市人民政府顾问团成员,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及地方法律法规的制定,参与政府信访工作。[2003年度白山市委综合治理评定工作,首次律师参加评选评定刘国华律师荣立个人三等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好评。2005年度吉林天序律师事务所代表白山参加省“三争”活动,律师所被省厅评为“先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国华被评为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06年被评为省青年文明号”。天道酬勤勤以致胜,序顺归心心正则安。这是刘国华律师一位朋友赠予的一份贺卡题词,也体现了律师事务所服务的宗旨。 |